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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来源:江南app下载安卓    发布时间:2024-08-21 19:53:0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系 2012 年 10 月 31 日由普利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公司。 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普利制药 普利有限 指 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海药业集 华海药业 指 团有限公司”、“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等 海钻工业 指 新加坡海钻工业有限公司 四季华庭 指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四季华庭社区居委会 浙江普利 指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杭州赛利 指 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CP 公司 指 Consolidated Pharmaceutical (HK) Limited PCG 公司 指 Prime Capital Group Limited 金赛普投资 指 杭州金赛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大洲农业 指 海南大洲金丝燕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晶嘉投资 指 上海晶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捷投资 指 杭州泰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省工商局 指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5-1 1992年7月 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华海药业占75%,海钻工业占25% 普利有限成立 1996年10月 华海药业、海钻工业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普利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1年12月 华海药业将其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杭州赛利 普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9月 海钻工业将其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范敏华 普利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9月 范敏华将其所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朱小平 普利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4年12月 杭州赛利、朱小平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3,000万元 普利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6年1月 朱小平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杭州赛利和朱妙英 普利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年4月 朱妙英将其持有的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四季华庭 普利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7年8月 四季华庭将其持有的出资额转让给朱妙英 普利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08年9月 杭州赛利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范敏华和朱小平,朱妙英将其 普利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持有公司的出资额转让给朱小平 朱小平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沈岑诚、潘欣中、朱进前、徐 2010年12月 兆;范敏华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金赛普投资、朱希祥、杨 普利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哲、周茂、蒲建、邹银奎、周学来、罗佟凝 2011年2月 Consolidated Pharmaceutical (HK) Limited、Prime Capital Group Limited对公司 普利有限第三次增资 增资,注册资本增至4,058.8235万元 2011年6月 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058.8235万元,注册资本增至8,117.6470 普利有限第四次增资 万元 2012年4月 Consolidated Pharmaceutical (HK) Limited、Prime Capital Group Limited、冯丹 普利有限第五次增资 和、晶嘉投资、泰捷投资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9,058.8215万元 2012年10月 公司以截至201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9,412,583.78元折合 普利有限整体 90,588,215股,整体变更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普利制药 2013年10月 大洲农业对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增至9,158.8215万元 普利制药第六次增资 2015年8月马以南继承冯丹 马以南继承冯丹和0.5138%的股份 和股份 4-5-2 一、1992 年 7 月普利有限成立 发行人前身为普利有限,是于 1992 年 7 月 14 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外经 贸琼合资字[1992]1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批准成 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由华海药业、海钻工业共同投资成立,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 其中华海药业出资 225 万元,海钻工业出资 75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1994 年 3 月 23 日,海南盛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利有限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 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1994)海盛会字第 066 号《验资报告》。 普利有限成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海药业 225 75.00 2 海钻工业(外资股东) 75 25.00 合计 300 100.00 1992 年 7 月 14 日,普利有限取得海南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工商企合 琼字 192811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1996 年 11 月普利有限第一次增资 经 1996 年 10 月 8 日普利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华海药业、海钻工业对 普利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700 万元,其中华海药业增资 525 万元,海钻工业增资 175 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 元,增资后普利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1996 年 10 月 21 日,海南省经济合作厅出具琼经合[1996]1697 号《海南省 经济合作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的批复》,批准本次 增资相关事宜。 1996 年 11 月 6 日,海南琼珠审计师事务所对普利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做了 审验确认,出具了琼珠验字[1996]第 497 号《验资报告》。 1996 年 11 月 14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增资完成后,普利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4-5-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海药业 750 75.00 2 海钻工业(外资股东) 250 25.00 合计 1,000 100.00 本次增资中华海药业的出资实际由范敏华支付,范敏华拥有的股权由华海药 业代为持有,华海药业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股东进行工商登记。 三、2001 年 12 月普利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 2001 年 1 月 2 日普利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华海药业以人民币 384 万元的价格向杭州赛利转让其所持有普利有限的 75%股权和对普利有限的所有 债权(1,341,577.50 元)。同日,华海药业与杭州赛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1 年 11 月 14 日,杭州市上城区公证处出具编号“(2001)杭上证字第 1851 号”《公证书》,确认《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线 日,海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琼外经贸更字[2001]148 号《海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 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001 年 12 月 4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750 75.00 2 海钻工业(外资股东) 250 25.00 合计 1,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海药业将持有普利有限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范敏华控 制的杭州赛利(范敏华当时持有杭州赛利 90%的股权),华海药业与范敏华的委 托持股关系解除。 4-5-4 四、2003 年 9 月普利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因普利有限经营状况不佳,经 2003 年 8 月 3 日普利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 同意海钻工业将其持有普利有限的 250 万元出资额以 15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范 敏华。同日,海钻工业与范敏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3 年 8 月 19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03〕37 号”《海南 省商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 事项,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2003 年 9 月 8 日,普利有 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750 75.00 2 范敏华 250 25.00 合计 1,000 100.00 五、2003 年 9 月普利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 2003 年 9 月 12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范敏华将其持有普利有 限的出资额 250 万元转让给朱小平,约定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 元。同日, 范敏华与朱小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250 万元。 2003 年 9 月 27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750 75.00 2 朱小平 250 25.00 合计 1,000 100.00 六、2004 年 12 月普利有限第二次增资 经 2004 年 11 月 28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普利有限增加注册资 本 2,000 万元,由杭州赛利、朱小平以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分别出资 1500 万元和 500 万元。 2004 年 12 月 13 日,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利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出具 4-5-5 了“海昌验字(2004)第 01208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12 月 10 日,普利有限已实际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4 年 12 月 28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增资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2,250 75.00 2 朱小平 750 25.00 合计 3,000 100.00 七、2006 年 1 月普利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经 2004 年 12 月 1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朱小平将其持有的出资 额以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杭州赛利和朱妙英,其中转让给杭州赛 利 4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朱妙英 300 万元出资额,朱妙英为朱小平姐姐。同日, 杭州赛利、朱妙英与朱小平分别签订了相应《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分别为 450 万元和 300 万元。 2006 年 1 月 23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2,700 90.00 2 朱妙英 300 10.00 合计 3,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朱妙英持有普利有限的股权实际为代朱小平持有。 八、2006 年 4 月普利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经 2004 年 12 月 11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朱妙英将其持有的 3 万元出资额以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季华庭。同日,朱妙英与四季华 庭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3 万元。 2006 年 4 月 27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5-6 1 杭州赛利 2,700 90.00 2 朱妙英 297 9.90 3 四季华庭 3 0.10 合计 3,000 100.00 九、2007 年 8 月普利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因经营业绩下滑,经 2007 年 7 月 25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四季 华庭将其持有的 3 万元出资额以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朱妙英。同日, 四季华庭与朱妙英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3 万元。 2007 年 8 月 21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赛利 2,700 90.00 2 朱妙英 300 10.00 合计 3,000 100.00 十、2008 年 9 月普利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经 2008 年 8 月 28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杭州赛利将其持有的出 资额分别转让给范敏华和朱小平,其中转让给范敏华 2,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朱小平 300 万元出资额;同意朱妙英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朱小平。 转让价格均为每元注册资本 1 元。2008 年 9 月 3 日,杭州赛利分别与范敏华、 朱小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分别为 2,400 万元和 300 万元;朱妙英 与朱小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 300 万元。 2008 年 9 月 10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敏华 2,400 80.00 2 朱小平 600 20.00 合计 3,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朱小平与朱妙英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 4-5-7 十一、2010 年 12 月普利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为逐步优化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同时对普利有限的业务骨干给予一定的 股权激励,经 2010 年 10 月 25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朱小平将其持 有的 150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沈岑诚、潘欣中、朱进前和徐兆,其中转让给沈 岑诚 72.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潘欣中 4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朱进前 27.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徐兆 5.00 万元出资额;同意范敏华将其持有的 150 万元出 资额分别转让给金赛普投资、朱希祥、杨哲、周茂、蒲建、邹银奎、周学来和罗 佟凝,其中转让给金赛普投资 14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朱希祥 40.1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杨哲 2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周茂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蒲建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邹银奎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周学来 5.8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罗佟凝 2.50 万元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3.60 元,由双方在 2009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73 元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溢价协 商确定。同日,上述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12 月 14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敏华 2,146.60 71.5533 2 朱小平 450.00 15.0000 3 金赛普投资 140.00 4.6667 4 沈岑诚 72.50 2.4167 5 潘欣中 45.00 1.5000 6 朱希祥 40.10 1.3367 7 朱进前 27.50 0.9167 8 杨哲 20.00 0.6667 9 周茂 15.00 0.5000 10 蒲建 15.00 0.5000 11 邹银奎 15.00 0.5000 12 周学来 5.80 0.1933 13 徐兆 5.00 0.1667 14 罗佟凝 2.50 0.0833 合计 3,000.00 100.0000 4-5-8 十二、2011 年 2 月普利有限第三次增资 为提升管理上的水准,完善治理结构,普利有限决定引入专业投资机构。 2010 年 9 月 17 日,普利有限、范敏华、朱小平与 CP 公司、PCG 公司签订 《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 CP 公司和 PCG 公 司向 普 利有限 投 入 相当 于 60,000,000 元 人 民币 的 等值美 元 , 其 中 10,588,235 块钱计入注册资本,49,411,765 块钱计入资本公积。 经 2010 年 10 月 25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 CP 公司、PCG 公司 作为新股东对普利有限增资 10,588,235 元,普利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40,588,235 元。2010 年 11 月 2 日,新增股东 CP 公司、PCG 公司与原股东范敏华、朱小平、 沈岑诚、潘欣中、朱希祥、朱进前、杨哲、周茂、蒲建、周银奎、周学来、徐兆、 罗佟凝、金赛普投资签订《关于设立中外合资经营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之合资 合同》,约定 CP 公司出资总额为 48,000,000 元等值美元,认缴 8,470,588 元注册 资本;PCG 公司出资总额为 12,000,000 元等值美元,认缴 2,117,647 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5.67 元,由双方在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25 元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溢价协商确定。 2010 年 12 月 21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批字〔2010〕51 号”《海南 省商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转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同 意本次增资事项。 2011 年 1 月 19 日,天健会计师对普利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做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1]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1 月 18 日,普利有限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1 年 2 月 17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利 有限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本次增资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敏华 2,146.6000 52.8872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847.0588 20.8696 3 朱小平 450.0000 11.0870 4-5-9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211.7647 5.2174 5 金赛普投资 140.0000 3.4493 6 沈岑诚 72.5000 1.7862 7 潘欣中 45.0000 1.1087 8 朱希祥 40.1000 0.9880 9 朱进前 27.5000 0.6775 10 杨哲 20.0000 0.4928 11 周茂 15.0000 0.3696 12 蒲建 15.0000 0.3696 13 邹银奎 15.0000 0.3696 14 周学来 5.8000 0.1429 15 徐兆 5.0000 0.1232 16 罗佟凝 2.5000 0.0616 合计 4,058.8235 100.0000 十三、2011 年 6 月普利有限第四次增资 经 2011 年 4 月 12 日普利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 40,588,235 元,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81,176,470 元。 2011 年 8 月 1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11]125 号”《海南省商 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普利有限上述增资 事项。 2011 年 11 月 14 日,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利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做 了审验,并出具了“海昌验字(2011)第 011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普利有限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2011 年 6 月 27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增资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敏华 4,293.2000 52.8872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1,694.1176 20.8696 3 朱小平 900.0000 11.0870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423.5294 5.2174 5 金赛普投资 280.0000 3.4493 6 沈岑诚 145.0000 1.7862 7 潘欣中 90.0000 1.1087 8 朱希祥 80.2000 0.9880 4-5-10 9 朱进前 55.0000 0.6775 10 杨哲 40.0000 0.4928 11 周茂 30.0000 0.3696 12 蒲建 30.0000 0.3696 13 邹银奎 30.0000 0.3696 14 周学来 11.6000 0.1429 15 徐兆 10.0000 0.1232 16 罗佟凝 5.0000 0.0616 合计 8,117.6470 100.0000 十四、2012 年 4 月普利有限第五次增资 经 2012 年 3 月 1 日普利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原股东 CP、PCG,及新 增股东冯丹和、晶嘉投资、泰捷投资对普利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9,411,745 元,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90,588,215 元。同日,公司原股东与增资股东签订了《增资协 议》,约定 CP 出资总额为 19,000,000 元等值美元,认缴 4,470,580 元注册资本; PCG 出资总额为 14,000,000 元等值美元,认缴 3,294,110 元注册资本;冯丹和出 资总额为 2,000,000 元等值美元,认缴 470,565 元注册资本;晶嘉投资出资总额 为 4,000,000 元,认缴 941,200 元注册资本;泰捷投资出资总额为 1,000,000 元, 认缴 235,290 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4.25 元,由双方在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07 元基础上考虑一定幅度溢价协商确定。 2012 年 4 月 12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12]41 号”《海南省 商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普利有限本次增资。 2012 年 4 月 28 日,海南海昌会计师事务所对普利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做了 审验,并出具了 “海昌验字(2012)第 004010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有限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2 年 4 月 28 日,普利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增资完成后,普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范敏华 4,293.2000 47.3925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2,141.1756 23.6364 3 朱小平 900.0000 9.9351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752.9404 8.3117 4-5-11 5 金赛普投资 280.0000 3.0909 6 沈岑诚 145.0000 1.6006 7 晶嘉投资 94.1200 1.0390 8 潘欣中 90.0000 0.9935 9 朱希祥 80.2000 0.8853 10 朱进前 55.0000 0.6071 11 冯丹和(外资股东) 47.0565 0.5195 12 杨哲 40.0000 0.4416 13 周茂 30.0000 0.3312 14 蒲建 30.0000 0.3312 15 邹银奎 30.0000 0.3312 16 泰捷投资 23.5290 0.2597 17 周学来 11.6000 0.1281 18 徐兆 10.0000 0.1104 19 罗佟凝 5.0000 0.0552 合计 9,058.8215 100.0000 2015年11月5日,天健会计师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5]432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十五、2012 年 10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经 2012 年 7 月 10 日普利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 改制基准日,普利有限原有股东为发起人,将海南普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普利有限原股 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12 年 10 月 29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12]158 号”《海南 省商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外资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同意本 次整体变更事项。 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普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以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2]5495 号”审计报告》所确定的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普利有限净资产额 189,412,583.78 元为折股依据,将前述净资产额中的 90,588,215 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90,588,215 股,每股面值 1 元,剩余的净资产 98,824,368.78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对发起人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341 4-5-1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普利有 限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 90,588,215 元。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 号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票比例(%) 1 范敏华 42,932,000 47.3925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21,411,756 23.6364 3 朱小平 9,000,000 9.9351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7,529,404 8.3117 5 金赛普投资 2,800,000 3.0909 6 沈岑诚 1,450,000 1.6006 7 晶嘉投资 941,200 1.0390 8 潘欣中 900,000 0.9935 9 朱希祥 802,000 0.8853 10 朱进前 550,000 0.6071 11 冯丹和(外资股东) 470,565 0.5195 12 杨哲 400,000 0.4416 13 周茂 300,000 0.3312 14 蒲建 300,000 0.3312 15 邹银奎 300,000 0.3312 16 泰捷投资 235,290 0.2597 17 周学来 116,000 0.1281 18 徐兆 100,000 0.1104 19 罗佟凝 50,000 0.0552 合计 90,588,215 100.0000 十六、2013 年 10 月普利制药第一次增资 经 2012 年 12 月 5 日普利制药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赞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000,000 元,由大洲农业认购,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91,588,215 万元。同日,公 司原股东与大洲农业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大洲农业出资总额 4,250,000 元, 认缴注册资本 1,000,000 元;公司原股东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购买权。 2013 年 6 月 9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13]68 号”《海南省商 务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本次增资事宜。 2013 年 8 月 23 日,海口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琼中天 4-5-13 华信验字(2013)080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公司已 收到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 资完成后,普利制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票比例(%) 1 范敏华 42,932,000 46.8750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21,411,756 23.3783 3 朱小平 9,000,000 9.8266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7,529,404 8.2209 5 金赛普投资 2,800,000 3.0572 6 沈岑诚 1,450,000 1.5832 7 大洲农业 1,000,000 1.0918 8 晶嘉投资 941,200 1.0276 9 潘欣中 900,000 0.9826 10 朱希祥 802,000 0.8756 11 朱进前 550,000 0.6005 12 冯丹和(外资股东) 470,565 0.5138 13 杨哲 400,000 0.4367 14 周茂 300,000 0.3276 15 蒲建 300,000 0.3276 16 邹银奎 300,000 0.3276 17 泰捷投资 235,290 0.2569 18 周学来 116,000 0.1267 19 徐兆 100,000 0.1092 20 罗佟凝 50,000 0.0546 合计 91,588,215 100.0000 2015年11月5日,天健会计师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5]432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 十七、2015 年 8 月,普利制药股权继承变动 因冯丹和 2014 年 6 月 17 日去世,依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海南省公证协会确 认收到台湾海基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冯丹和同意将持有普利制药的全部股份由 其配偶马以南继承。 2015 年 5 月 11 日,海南省商务厅出具琼商务更字[2015]44 号《海南省商务 厅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冯丹和持有发行人 4-5-14 0.5138%的股权由马以南继承。 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利制药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票比例(%) 1 范敏华 42,932,000 46.8750 2 CP 公司(外资股东) 21,411,756 23.3783 3 朱小平 9,000,000 9.8266 4 PCG 公司(外资股东) 7,529,404 8.2209 5 金赛普投资 2,800,000 3.0572 6 沈岑诚 1,450,000 1.5832 7 大洲农业 1,000,000 1.0918 8 晶嘉投资 941,200 1.0276 9 潘欣中 900,000 0.9826 10 朱希祥 802,000 0.8756 11 朱进前 550,000 0.6005 12 马以南(外资股东) 470,565 0.5138 13 杨哲 400,000 0.4367 14 周茂 300,000 0.3276 15 蒲建 300,000 0.3276 16 邹银奎 300,000 0.3276 17 泰捷投资 235,290 0.2569 18 周学来 116,000 0.1267 19 徐兆 100,000 0.1092 20 罗佟凝 50,000 0.0546 合计 91,588,215 100.0000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4-5-1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成立以来股本变动情况的确认意见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仔细阅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保证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范敏华 周茂 焦树阁 HE,XIN(何欣) 高宽众 张云起 张海燕 全体监事签字: 衷兴华 王基平 谢慧芳 4-5-16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范敏华 周茂 邹银奎 蒲建 周学来 罗佟凝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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