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上述列表中未纳入上年预计或超过上年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5、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2、关于金融服务类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存款余额的交易原则进行了约定,预计金额合计不包含上述三项内容的具体额度。
3、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依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施、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等;
主营业务:光伏发电;太阳能电站开发;电力供应;太阳能电站系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灯具制造及其安装等;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及其相关电子科技类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工程及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仪表精密零件、光电产品精密小件、汽摩配件、燃气表零件等;
主营业务:流量仪表及成套设备、流体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加气机、加油机及成套设备、石油天然气加工设施、储运设备等;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销售标、铭牌及印制电路板;加工、销售金属电镀件及塑料电镀件等;
主营业务:城市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及施工、绿色照明节能改造等;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照明设备、机电产品、灯杆、光伏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股权投资等;
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含金融服务),对所投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主营业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节能减排工程系统模块设计、技术服务及技术方案咨询策划;销售:节能减排设备产品等;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贴现等业务;
主营业务:新能源有关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半导体光电器件、半导体测试仪器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主营业务:从事居家养老及集中式养老服务及咨询;养老产品硬件、软件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养老护理及养老康复器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等;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光传输设备、信息网络终端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及电子设备用变压器和电感器、印刷线路板、专用接插件、电子模块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主营业务:人造蓝宝石及其晶片、半导体照明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主营业务:机械水表、智能水表的研发、生产、销售,水务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及通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交通自动化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太阳能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及相关设备产品制造、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城市照明设计;灯具制造、销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等;
主营业务:从事居家养老及集中式养老服务及咨询;养老产品硬件、软件的研发技术、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养老护理及养老康复器械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等;
主营业务:从事健康养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废气、废水、固废治理,对节能减排项目来投资,节能环保研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产品制造、销售,节能减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主营业务:高精度MEMS压力传感器以及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
主营业务:公路隧道照明EMC业务的方案设计、投资、调试及日常运营维护;隧道消防智能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销售、调试、检验、维修等;
主营业务:光学产品及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瓦斯、分布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开发、系统模块设计、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
主营业务:环境对策装置的企划、开发、生产、销售业务及与此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从事投资业务(不可以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销售矿产品、机电设备;
主营业务:流量仪表、液位计以及流体测控产品及系统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接受担保及资金、出租资产、承租资产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明确的市场行情报价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别的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企业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的主体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析仪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做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做担保不超过36,5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分析仪企业来提供担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
2022年4月21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全资子公司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做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和分析仪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6,500万元和5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拟为其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以担保合同为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授信及担保计划如下:
1、上表中的“综合授信”为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其他银行授信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化肥;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5,912.40万元,负债总额10,808.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33%,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403.71万元,净利润527.57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分析仪器、实验仪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系统;仪器成套装置的技术咨询及服务;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产品加工。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为上述全资子企业来提供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分析仪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做担保,是根据上述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未有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2年4月22日,川仪调节阀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
2022年4月21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申请10,000万元和1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和重庆农商行关联方,根据银行关联方贷款要求,川仪股份在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需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与银行协商,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4月21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向重庆农商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均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目前均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以上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做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和四联测控分别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2022年4月22日,川仪调节阀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未有逾期担保。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理层全面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截止2021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联的内容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日本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5月16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9: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来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一定要标注明确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1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