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家用电器慢慢的变成了人们生活消费中不可少缺少的一部分。家用电器在给广大老百姓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因为安装、维修、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家电投诉量逐年增多。
今年以来,诸城市消费者协会收到家电类咨询投诉举报多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家电销售商及售后问题,对消费的人提出的退货、换货、修理问题进行推诿扯皮。例如,张先生(化名)从诸城和平街苏宁易购买了一套厨房电器,承诺2天内到。然而不仅物流迟到,安装时还出现严重质量上的问题,想退款还要等退货到厂家。出了质量上的问题后多次找苏宁易购协商退货,没想到店长避而不见,而且态度强硬。
维权过程中,销售人员称张先生维权影响到他们做生意,还拨打了110报了警,经记者调解后才予以退款。具体请戳报道《购买的油烟机出问题,去维权反被报警 苏宁易购:他影响做生意》。
二是家电安装问题。例如,不同的销售平台,家电售后服务各不相同,有的平台是通过网购商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来安装,有的是通过厂家指定的售后来安装,而家电产品如果安装、调试有问题,极易给消费者操作使用带来不便。
诸城市民王女士和其朋友解女士从仁和五交化分别购买了2台格力变频空调,毎人花了一万五千元,新买的格力变频空调,怀疑安装工在安装时“偷工减料”没有抽真空。经过诸城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后,仁和五交化分别补偿了王女士、解女士2000元。
这些问题都是消费的人家电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诸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注意以下问题:
发票和保修卡不仅是售后履行维修义务的凭证,也是发生纠纷后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不要盲目轻信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一定记得索要并保管好购物凭证,购买大件家电商品尤其要注意,最起码在保修期内要保管好。
消费者要了解商家促销的商品或广告宣传内容,不要图便宜或赠品而盲目购买。一些商家为促销推出的家电延保增值服务, “延保服务”与“三包”完全不同,“延保”中的“保修”是指厂商在一定期限内无偿提供维修及保养服务,是要收配件费用的,并非国家“三包”的延续。消费者如需要购买延保服务时,最好与提供延保服务的厂商签订合同,并记下延保的服务范围、期限、承保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保管好购货凭证、发票、延保服务约定等,为日后维权提供证据。网上还有一些商家在价格上做文章,特别是在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等购物旺季的广告宣传上,商家有可能搞文字游戏,需三思而行。
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商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正确查验、使用产品。如果买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要及时找售后服务网点解决,切勿自行维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家电等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另外,消费者无论从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家电商品,收到货后一定要在开箱检查后签字,避免签收后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难以解决。
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要在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可登录半岛网天天315线索征集平台做维权。